我真的很生气.. 很不开心.. 心情很糟糕..
字迹很像我的字就能下定论是我写的吗??
明明就不是我写的, 为什么我要做替死鬼??
明明就不是我写的, 为什么我要做替死鬼??
大家都觉得那个写的人承认不承认都不重要了..
但很抱歉, 我不是你们..
我没有那么大方, 我做不到当着什么也没发生..
对, 事情是过了.. 你们都觉得全班应该把它忘了..
但, 我做不到.. 我接受不到..
就算是过了那又怎样?? 就算是不重要又如何??
不重要就代表可以让我当替死鬼吗??
不重要就代表你写了可以不要承认吗??
如果是这样..
是不是所有犯法的人在警察局也可以不要承认?? 不需要为自己做的一切负责任??
是这样的意思吗??
你们不会明白我的感受..
你们不会了解我的心情..
因为你们不是我..
换成被误会的人是你们, 你们会有什么感受??
是不是也会觉得不重要??
是不是依然觉得没关系??
敢做就要敢当..
你敢写为什么不敢承认?? 还要让我当你的替死鬼??
如果你没有胆承认, 那就请你不要写..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